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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首部地方物流加大物流合作 |
来源:上海到禹城货运专线 发布时间:2010/10/9 点击数: |
记者3日获悉,《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》已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,该条例对闽台开展物流交流合作作出了多项的具体规定。据悉,该条例是大陆首部为物流业立法的地方性法规。 条例指出,为了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,上海到禹城运输公司推动传统物流业转型,建立社会化、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,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,而制定该条例。 根据条例,福建将鼓励、引导物流企业通过参股、控股、兼并、联合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,加强与境内外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、合作与交流,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。 加强闽台物流合作为该条例最大亮点。条例规定,鼓励台湾企业到闽投资建设、经营物流基础设施,设立地区总部、配套基地、采购中心、物流中心、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;支持在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集中区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。 条例还规定,鼓励台湾企业以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,依托临港工业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,依托沿海对台易市场和主要批发市场以及海峡两岸(福建)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商品货物集散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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